统建房、安置房第四次配套商业招租(6个社区配套商业共计13个标的14间店面)
项目编号 |
2022SZJJ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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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统建房、安置房第四次配套商业招租(6个社区配套商业共计13个标的14间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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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2022年8月17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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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http://117.25.161.110:8082/ggzyscpz/(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竞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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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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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时间 |
2022年8月11-12日,即日起可联系我司预约看样;意向竞价人请在约定时间内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查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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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款说明 |
缴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6:30(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竞价人应在规定时间缴纳拟竞价标的对应的保证金:(1)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价人的账户进行缴纳,不可代缴;(2)有意竞得多个意向标的的竞价人应当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3)有意在多个意向标的中竞得一个意向标的的竞价人应当缴纳意向标的中最高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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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收款账户 |
户名: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0356001040019141;开户行:农行厦门禾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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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2年8月15日9:00-12:00/13:00-17:00(截止时间8月15日17时整,逾期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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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信息发布大厅21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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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2-2290222/15159253853(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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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限: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不提供免费装修期; 2、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特定标的:东坪三里159号101单元、东坪三里159号102单元:
4、特别提醒: (1)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 (2)上述租赁标的物为住宅楼底层裙楼沿街店面,距离上部住宅较近,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该店面可能被禁止经营煎、炒、炸、烤等易产生油烟或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若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务必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并按有关要求自行增设排放设施、净化或分解设备等,不破坏环境或扰民。若承租户未按此执行且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3)本批次所有标的尚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全部竞标人需确认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标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诉求,且竞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未尽事宜,见《竞价协议书》等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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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条件 |
一、非特定标的: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资信良好,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3、本次招租的标的作为小区生活配套的商业用房,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 二、特定标的: 思明区东坪山安置房A2地块东坪三里159号101单元、东坪三里159号102单元为特定标的,整体招租,租赁业态,生鲜超市。竞价人资格设定:(1)本标的竞标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竞标;(2)资信良好,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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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一、仔细阅读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商业)》;2、《竞价协议书》;3、《竞价清单》;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报名时准备的资料: 1、单位携带公章并准备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价保证金(公对公转账)银行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个人签名、单位盖章,原件备查); 2、个人携带身份证、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个人签名,原件备查); 3、个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签名,原件备查)并提供竞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现场签字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商业)》、《竞价协议书》、《竞价清单》、《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报名时,由拍卖公司提供)。 三、签约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 1、中标后,具体签约时间和地点以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通知短信/电话为准。中标人如需调整签约时间应提前向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需在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若中标人延期签订合同时间超过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5个工作日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标的另行招租。 2、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中标人签订该批次《房屋租赁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四、其他: 1、租赁期内,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注册地址的商事主体,若该商事主体为个体商户,则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承租户本人,若该商事主体为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则股东或合伙人之一须为承租人本人。须在开业一个月内将全部证照报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存档。 2、商用停车位由属地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 3、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意向竞价人在竞价报名前及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疫情对店面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合理预估后续经营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参与竞价。竞价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意向竞价人报名竞价,即视为理解并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价协议书的约束,一旦中标,均须诚信履约,不得以疫情影响等为由主张无条件毁约或租金减免。 4、上述租赁标的物为住宅楼底层裙楼沿街店面,距离上部住宅较近,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该店面可能被禁止经营煎、炒、炸、烤等易产生油烟或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若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务必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并按有关要求自行增设排放设施、净化或分解设备等,不破坏环境或扰民。若承租户未按此执行且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 6、本批次所有标的尚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全部竞标人需确认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标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诉求,且竞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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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上述资料及数据除《竞价协议书》外,均由委托方提供,我公司仅对其摘要披露,竞价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2、本次竞价项目信息及附件可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as.xm.gov.cn/)进行查询,公告时间:2022年7月18日。 |